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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廊坊燕京职业技术学院 2022年公开选聘专任教师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2年10月23日 点击数:29994

为满足学院师资队伍建设和教育教学工作需要,经三河市委、市政府批准,拟面向社会公开选聘专任教师15名。

一、选聘原则和方式

坚持德才兼备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面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本次招聘工作采取选聘方式,由三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全程指导,廊坊燕京职业技术学院具体实施,中共廊坊燕京职业技术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负责全程监督。

二、选聘岗位和学历、专业、名额

    公开选聘专任教师15人,其中马克思主义理论教学部专任教师4人,计算机工程系专任教师3人,机电工程系专任教师2人,公共教学部体育专任教师4人,艺术教育系专任教师1人,财经系专任教师1人(具体情况见岗位信息表)。

三、选聘对象和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政治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学历学位、专业等岗位条件:以选聘专任教师岗位信息表为准。

3、年龄条件: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10月29日-2004年10月29日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1年10月29日以后出生)。选聘岗位对年龄有具体要求的从其要求。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本次选聘对象主要是高校毕业生,数量不低于总体数量的50%。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持有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的2022年高校毕业生。(2)国家统一招生的2020、2021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5)2022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2020、2021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6、符合所报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报名人员学历底限(学位底限)专业名称必须与岗位条件中专业要求一致(详见《岗位信息表》)。岗位条件中专业要求为“具体专业名称”的,须一字不差。专业要求为“专业类”、“一级学科”的,参考教育部制定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审核。

使用学历底限(学位底限)以上的学历(学位)报考专业要求为“专业类”的岗位时,若专业名称与岗位条件要求的“专业类”所包含的具体专业名称一字不差的,视为同一专业。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等文件的通知》《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设置管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年)>的通知》《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工作的通知》《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分类参考目录(试行)》《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国家对专业归类有过调整、专业名称有所变更的,与所设专业属前后衔接关系的专业,视为同一专业。

留学回国人员和其他海外、外国学历学位获得者的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但所学专业课程与招聘岗位专业课程大部分相同,且符合该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的,也可报考该招聘岗位。

符合招聘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均可报名应聘相应岗位,需取得祖国大陆承认的学历。

职业院校毕业生报考时,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全日制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参照本科毕业学历,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等方面享受同等待遇。

选聘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方法是:从2022年10月29日算起,此前累计工作时间每达到12个月计为1年。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作为工作经历计算。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非应届的在读学生。

 2.有人民法院作出的有罪生效裁判、人民检察院作出的不起诉决定、公安机关依法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等违法犯罪记录的人员,不得报考。

3.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4.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和《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所列情形。

(三)因疫情防控需要,考生须仔细阅读《廊坊燕京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公开选聘专任教师考生防疫与安全须知》(附件3),参加报名与资格审查、面试和体检各环节均需提供核酸检测报告、《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附件4)及相关健康码证明。

四、选聘程序

本次公开选聘工作按照发布选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等步骤实施。

    (一)发布选聘公告

2022年10月23日-10月30日,在高校人才网、廊坊燕京职业技术学院官网、三河市政府网、智慧三河手机台发布选聘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选聘实行现场报名,考生须携带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报告、《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进入报名地点。学院根据实际防疫政策对考生进行核酸检测、抗原检测。考生对个人健康状况填报实行承诺制,承诺填报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凡隐瞒、漏报、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记入考生诚信档案,并依规依纪依法处理。

报考人员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不得重复报名。如实填写《廊坊燕京职业技术学院公开选聘专任教师报名表》(附件2),报名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在规定时间内未按要求参加报名与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

1、报名时间

2022年10月29日至10月30日

上午8:30-11:30 下午2:30-5:00

 2、报名地点 廊坊燕京职业技术学院图书馆楼一层大厅

 3、报名材料

   (1)个人简历2份;    

   (2)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相关资格证书等;

(3)学信网打印的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5)选聘岗位所要求的两年及以上工作经验须提供原工作单位证明或社保交费证明;

(6)在编在岗应聘人员提供原单位同意报名的证明;

(7)近期正面1寸免冠蓝底彩色照片2张;

以上证件和材料(个人简历除外)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A4纸)一份。

资格审查人员由廊坊燕京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和有选聘专任教师工作的系部人员组成。资格审查通过后,现场领取面试通知单。

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选聘条件的考生,取消其面试资格,对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面试

考生须持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报告、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面试通知单、《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参加面试。面试前,学院根据实际防疫政策对考生进行核酸检测、抗原检测。面试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

1、面试时间

2022年11月12日进行面试。

2、面试地点

廊坊燕京职业技术学院2号教学楼(红楼)1层

3、面试评委组成

面试评委由七名人员组成,学院选派三名,聘请校外评委四名,其中主评委一名,评委六名。

4、面试方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科研能力、学术水平、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满分100分,每人不超过15分钟。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当天在考试地点张贴,每半天公布一次。

5、面试有关要求

每场面试前,每组考生抽签决定面试顺序。面试时考生只报自己的组别和抽签号,不得报姓名,否则取消面试资格。

考生面试结束后立即离开考场,不得返回面试室和候考室,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议论。对于违反面试纪律和规定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或面试成绩,考生抽签时仍未到候考室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考察

     以选聘岗位与报考人员 1: 1的比例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人员名单。对报考同一岗位如有比例内末位面试成绩并列的考生,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考察环节名单:退役军人、烈士子女或配偶,学历(学位)较高者,基层工作经历较长者。若再相同组织面试加试,成绩高者进入考察。

2022年11月13日,在廊坊燕京职业技术学院官网查询进入考察人员名单。由学院组织考察,考察的内容主要包括:1.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2.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入职前违法犯罪信息查询,发现有犯罪记录的人员,取消拟聘用资格。    

(五)体检

     2022年11月21日,学院指定县级及以上医院,并统一组织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由应聘者自理。

(六)公示与聘用

根据面试、考察、体检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学院党委会讨论通过后在廊坊燕京职业技术学院官网进行7个工作日公示。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廊坊燕京职业技术学院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凡报考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选聘条件,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追究相关责任。

由于各种原因,在考察、体检、公示过程中形成的缺额,分别可以在考察后、体检后、公示后按岗位从面试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未参加面试的不能递补。

(七)待遇

正式聘用后办理入职手续(本人在学院工作期间按事业性质对待),纳入学院人员控制数管理。

五、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本次选聘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选聘工作规范有序进行,成立以党委书记薛树林、院长孙东辉为组长,党委副书记刘增禄为常务副组长,党委委员副院长林姿峰、谷晓勇、唐励铭为副组长,各系部主要负责人等为成员的选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公开选聘工作,处理选聘过程中出现的特殊情况和突发事件。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落实领导小组安排的各项工作,办公室主任由人事处副处长张保东兼任。

六、疫情防控

为确保此次招聘顺利进行,制定了《廊坊燕京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公开选聘专任教师工作人员考试疫情防控工作方案》。考前由县疾控中心工作人员对考务人员进行培训,同时在疾控中心工作人员制定下对考场进行消杀。考试过程中严格落实测温验码工作,一旦发现发热、咳嗽等症状人员及时采取应急预案。

七、纪律监督

选聘工作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标准实施,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选聘工作全程接受纪委和社会监督,对违反考试、聘用纪律或工作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坚决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八、其他事项

公告发布后,如我市疫情防控工作有新要求和规定,公开选聘各环节时间、地点发生变化的,将另行公告通知。

本方案未尽事宜由廊坊燕京职业技术学院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1:廊坊燕京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公开选聘专任教师岗位信息表

附件2:廊坊燕京职业技术学院公开选聘专任教师报名表

附件3:廊坊燕京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公开选聘专任教师 考生防疫与安全须知

附件4: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


 

 

廊坊燕京职业技术学院

                                   2022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