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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廊坊燕京职业技术学院 关于学生会改革情况自评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1年11月26日 点击数:12683

为落实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联合下发的《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接受广大师生监督,现将我校截至2021年11月学生会改革情况公开如下。

一、改革自评表

(一)校级学生会组织改革自评表


组织名称:廊坊燕京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研究生会

二级学生会组织(含二级院系、书院、分校区等学生会、研究生会)数量:4

是否已由省级团委、学联核查(复评):☑是/□否

自评公开链接

 

校级学生会组织情况

项目

评估结论

备注

1. 坚持全心全意服务同学,聚焦主责主业开展工作。未承担宿舍管理、校园文明纠察、安全保卫等行政职能。

□否

 

2. 工作机构架构为“主席团+工作部门”模式,未在工作部门以上或以下设置“中心”、“项目办公室”等常设层级。

□否

 

3. 工作人员不超过40人,学生人数较多、分校区较多的高校不超过60人。

□否

实有36

4. 主席团成员不超过5人。

□否

实有5人

5. 工作部门不超过6个。

□否

实有6

6. 除主席、副主席(轮值执行主席)、部长、副部长、干事外未设其他职务。

□否

 

7. 工作人员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

□否

 

8. 工作人员中除一年级新生外的本专科生最近1个学期/最近1学年/入学以来三者取其一,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研究生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否

 

9. 主席团候选人均由学院(系)团组织推荐,经学院(系)党组织同意,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和校团委联合审查后,报校党委确定;校级学生会组织工作部门成员均由学院(系)团组织推荐,经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和校团委审核后确定。

□否

 

10. 主席团由学生代表大会(非其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常任代表会议等)选举产生。

□否

 

11. 按期规范召开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

□否

召开日期为:

20211119

12. 校级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经班级团支部推荐、学院(系)组织选举产生。

□否

 

13. 开展了春、秋季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全员培训。

□否

 

14. 组建以学生代表为主,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校团委等共同参与的校级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评议会;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每学期向评议会述职。

□否

 

15. 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参加评奖评优、测评加分、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等事项时,依据评议结果择优提名,未与其岗位简单挂钩。

□否

 

16. 学生会组织的建设纳入了学校党建工作整体规划;党组织定期听取学生会组织工作汇报,研究决定重大事项。

□否

 

17. 明确1名校团委专职副书记指导校级学生会组织;聘任校团委专职副书记或干部担任校级学生会组织秘书长。

□否

(二)二级学生会组织(含二级院系、书院、分校区等学生会、研究生会)改革自评表

二级学生会组织情况

项目

符合标准学生会组织数量

备注

1. 坚持全心全意服务同学,聚焦主责主业开展工作。未承担宿舍管理、校园文明纠察、安全保卫等行政职能。

 4

 

2. 工作机构架构为主席团+工作部门模式,未在工作部门以上或以下设置中心项目办公室等常设层级。

 4

 

3. 工作人员不超过30人。

 4

 

4. 主席团成员不超过3人。

 4

 

5. 除主席、副主席(轮值执行主席)、部长、副部长、干事外未设其他职务。

 4

 

6. 工作人员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

 4

 

7. 工作人员中除一年级新生外的本专科生最近1个学期/最近1学年/入学以来三者取其一,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研究生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4

 

8. 主席团由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非其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常任代表会议等)或全体学生(研究生)大会选举产生。

 0

 

9. 按期规范召开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或全体学生(研究生)大会。

 0

 

10. 开展了春、秋季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全员培训。

 4

 

11. 工作人员参加评奖评优、测评加分、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等事项时,依据评议结果择优提名,未与其岗位简单挂钩。

 4

 

12. 党组织定期听取学生会组织工作汇报,研究决定重大事项。

 4

 

13. 明确1名团组织负责人指导级学生会组织;聘任团委老师担任级学生会组织秘书长。

 4

 

具体情况

二级学生会组织

符合标准情况(请填写是/否)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财经系学生会


书法系学生会

计算机系学生会

机电系学生会

 

 

 

 

 

 

 

 

 

 

 

 

 

 

 

 

 

 

 

 

 

 

 

 

 

 

 

 

 

 

 

 

 

 

 

 

 

 

 

 

 

 

 

 

 

 

 

 

 

 

 

 

 

 

 

 

(不够可添加行)

 

 

 

 

 

 

 

 

 

 

 

 

 

问题不足

(选填)

 

 

 

 

 

 

 

 

 

改进建议

(选填)

 

 

 

 

 

 

 

校级学生会组织意见

□ 以上情况属实                                     

 

盖章:

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学校团委意见

□ 以上情况属实                                     

 

盖章:

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核查(复评)工作组意见

(未被核查(复评)学生会组织不需填写)

□ 以上情况属实                                    

盖章:

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省级学联秘书处意见

(未被核查(复评)学生会组织不需填写)

□ 以上情况属实                                    

盖章:

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注:1. 如本校同时有校级学生会、研究生会,可复制上表记录另一校级学生会组织情况;

二、《廊坊燕京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章程》

廊坊燕京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章程

一  总则

第一条  廊坊燕京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是在中共廊坊燕京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领导下和共青团廊坊燕京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指导下,以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为宗旨,是学校联系学生的桥梁和纽带,是维护学生正当权益的忠实代表,是学生参与学校民主管理的主要渠道。

第二条  本会的基本任务:

(一)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团结和引导同学刻苦学习科学文化知识,积极投身改革开放实践,努力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二)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组织同学开展学习、科技、文化、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多种活动,促进同学全面发展;

(三)维护校规校纪,倡导良好的校风、学风,促进同学之间、同学与教职员工之间的团结,协助学校建设良好的教学秩序和学习、生活环境;

(四)组织同学开展自我服务活动、协助学校解决好同学在学习和生活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五)沟通学校党政与广大同学的联系,通过学校各种正常渠道,反映同学的建议、意见和要求,参与涉及学生的学校事务的民主监督管理,维护同学的正当权益。

第三条  本会的一切活动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最高准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并在廊坊燕京职业技术学院校规校纪允许的范围内开展活动。

第四条  本会承认《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和《河北省学生联合会章程》,以团体会员身份参加河北省学生联合会并参加其组织的活动。


二  会员

第五条  廊坊燕京职业技术学院在籍全日制专科生均为本会会员。

第六条  会员的基本权利:

(一)通过符合本会章程规定的民主程序,参与讨论本会重大事务权利;

(二)对本会的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和实行监督的权利;

意见及要求将其转达学校的权利;

(四)参加本会组织的各项活动的权利;

(五)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受留校察看处分者,留校察看期间不享受被选举权)。

第七条  会员的基本义务:

(一)遵守校规校纪和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

(二)支持本会各级组织的工作,积极参加本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三)努力完成本会委托的工作,维护本会荣誉。

(四)提高自身素质,传播正能量,努力使其所在宿舍被评选为“五星宿舍”。

第八条  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规模不超过40人,其中主席团5人,下设综合部、纪检部、体育部、生活部、学宣部、志愿服务部等六个职能部门。

第九条  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推出机制:

(一)工作人员根据实际情况,可主动申请推出;

(二)对于违反校规校纪、道德失范、无法正常完成学业、专业综合成绩未达前30%等问题的,给予退会处理。


三  组织和职权

第十条  本会按照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在中共廊坊燕京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的领导和共青团廊坊燕京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的指导下,依照国家的法律、学校规章制度和本会的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第十一条  廊坊燕京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代表大会是廊坊燕京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的最高权力机关。

校学生代表大会每年举行一次。在特殊情况下,由校生会主席团提议,并得到校学生会委员会三分之二以上人数的同意,可以提前或推迟举行。

校学生代表大会应当有三分之二以上当选代表参加才能召开。

校学生代表大会进行选举和通过决议实行表决制。

校学生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审议和批准学生会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二)讨论和决定本会的工作方针与任务;

(三)修改本会章程;

(四)选举校学生会委员会;

(五)讨论、决定应当由校学生代表大会议决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  廊坊燕京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委员会是在廊坊燕京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执行机关。

校学生会委员会每届任期一年。校学生代表大会如提前或推迟举行,它的任期相应改变。校学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校学生会委员会经半数以上委员同意,可以增选部分委员。

校学生会委员会每学期至少应举行一次全体会议。委员会全体会议由校学生会主席团召集和主持。

校学生会委员会全体会议应当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参加才能召开。

校学生会委员会进行选举和通过决议实行表决制。

校学生会委员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在校学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执行代表大会决议,决定校学生会的重要事项,领导各系学生分会开展工作;

(二)召集校学生代表大会;

(三)选举校学生会主席、副主席;

(四)审议和批准校学生会主席团的工作报告;

(五)决定聘任和解聘校学生会秘书长;

(六)批准任免校学生会各部部长。

第十三条  廊坊燕京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主席团是廊坊燕京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委员会的常设机构。

校学生会主席团由校学生会主席、副主席组成。

校学生会主席团决定重要事项实行表决制。

校学生会主席用职权:

(一)在校学生代表大会和校学生会委员会全体会议闭会期间,执行代表大会和委员会的决议,负责校学生会的日常工作;

(二)召集校学生会委员会会议;

(三)向校学生会委员会提名校学生会秘书长人选;

(四)向校学生会委员会提名校学生会各部部长人选。

第十四条  校学生会秘书长

(一)由校学生会委员会聘请校团委专职干部担任校学生会秘书长;

(二)校学生会秘书长代表校团委对学生会工作进行指导。


四  系学生会、班委会

第十五条  廊坊燕京职业技术学院各系学生会是本会的分会。

系学生会在系党总支、系团总支和校学生会的领导的指导下开展工作。各系学生会要服从和遵守校学生代表大会通过的章程和决议。

第十六条  系学生代表大会每年举行一次,在校学生代表大会之前召开,审议和批准系学生会的工作报告,讨论和决定系学生会的工作,选举系学生会领导机构。系学生会召开学生代表大会,须报系党总支、校学生会批准;闭会后,须将选举结果和大会决议报送校学生会备案。

第十七条  系学生会领导机构的产生、组成办法及其职权可参照本章程制定相应的规定,并报送校学生会备案。

第十八条  系学生会领导机构负责学生会的日常工作,向系学生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同时,向校学生会报告工作。

系学生会的领导机构设主席1人、副主席2人,工作人员不超过30人,且学习成绩要求达到专业前30%。

第十九条  班委会是学生基层组织。班委会干部由全班学生大会直接选举产生,任期一年,同时受校、系学生会的检查和监督,工作受辅导员指导。

班委会的职责:

(一)贯彻执行校学生会和系学生会的决议;

(二)召集全班学生大会;

(三)在团支部的协助下,负责本班的学习、文体、生活等各项工作;

(四)配合和协助辅导员做好班务工作。

五  附则

第二十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廊坊燕京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


三、校级组织工作机构组织架构图



四、校级组织工作人员名单

序号

 

政治面貌

院系

年级

学习成绩排名*

是否存在不及格情况

1

徐紫薇

团员

财经系

19

2/33

2

团员

计算机系

19

33/212

3

团员

财经系

19

2/43

4

团员

计算机系

19

39/150

5

团员

书法系

19

2/16

6

王佳敏

团员

财经系

20

7/176

7

史晓燕

团员

财经系

20

33/176

8

李新秋

团员

机电系

20

8/29

9

李慧琳

团员

财经系

20

5/91

10

李泽腾

团员

财经系

20

2/124

11

王保钢

团员

机电系

20

4/28

12

王晓伟

团员

计算机系

20

9/58

13

刘秀玲

团员

财经系

20

2/63

14

黄昭霞

团员

书法系

20

4/158

15

团员

财经系

20

28/124

16

韩明航

团员

财经系

20

13/44

17

邸浩楠

团员

财经系

20

6/124

18

李建金

团员

财经系

20

1/124

19

刘旭

团员

计算机系

20

14/58

20

沈帅

团员

计算机系

20

20/147

21

张月瑶

团员

财经系

20

4/63

22

袁亚行

团员

财经系

20

12/91

23

吴昌雨

团员

计算机系

20

退役 

24

马子琪

团员

计算机系

20

11/58

25

赵洪振

团员

财经系

21

 

 

26

李嘉毅

团员

机电系

21

 

 

27

岳雨朦

团员

财经系

21

 

 

28

张启航

团员

机电系

21

 

 

29

赵明阳

团员

机电系

21

 

 

30

赵梓男

团员

财经系

21

 

 

31

刘冰艳

团员

计算机系

21

 

 

32

冯泽旭

团员

计算机系

21

 

 

33

柴子飞

团员

计算机系

21

 

 

34

韩洋涛

团员

财经系

21

 

 

35

张鹏鹏

团员

计算机系

21

 

 

36

李宇顺

团员

计算机系

21

 

*最近1个学期/最近1学年/入学以来学习成绩综合排名(新生、研究生不需填写)

五、校级组织主席团成员候选人产生办法及选举办法

廊坊燕京职业技术学院

校级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候选人产生办法


   一、遴选条件

   1.廊坊燕京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会员;

   2.候选人预备人选应当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积极分子)或共青团员,理想信念坚定,热爱和拥护中国共产党,具有强烈的爱国意识,爱国情感,积极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3.学有余力、学业优良的学生,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4.自觉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违法、违纪处分等不良记录。

   5.品行端正、作风务实、乐于奉献,具有全心全意为广大同学服务的觉悟和能力。

6.学生工作经验丰富,熟悉学生会工作,具备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沟通协调等能力。

   二、产生程序

   1.院级推荐

   经各系推荐、党组织同意后,填写《廊坊燕京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候选人推荐表》报院团委。各学系至多可推荐两名候选人。

   2.联合审查

学生工作处和院团委对推荐人选的材料和条件进行联合审查后,由学生会组织确定6名候选人。


廊坊燕京职业技术学院

学生代表大会选举办法


   一、廊坊燕京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主席团由廊坊燕京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选举的组织工作,由廊坊燕京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代表大会筹委会负责。

 二、廊坊燕京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主席团由5个席位组成。

 三、廊坊燕京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具有选举权,每位代表仅有一张选票。会议须有超过三分之二的代表出席方可进行选举。因故未出席会议的,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投票。

 四、选举人对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或反对票,可以弃权,也可以另选他人。划票时,赞成的划“√”,反对的划“×”,弃权的不作任何记号。如果另选他人,可在“另选人姓名”栏内写上另选入的姓名。

 五、廊坊燕京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主席团的选举采取差额选举的无记名投票方式。

 六、差额选举方式具体是,每个代表投给主席团候选人赞成票的人数不得超过5个。所选侯选人数等于或少于规定应选侯选人数的远票为有效票;所选侯选人数多于规定应选候选人数的选票为无效票。在选举中,依据候选人得票多少确定主席团成员。若选举中因票数相同出现两个以上候选人并列或候选人均未获得大会实到委员半数以上赞成票而不能产生主席团成员时,对此若干候选人提请新一届学生会商定 。

   七、选票需加盖廊坊燕京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公章方为有效票。选举时收回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选票,选举有效;收回选票多于发出选票,选举无效, 应重新选举。

   八、大会设总监票人1名,监票人2名。由大会主席团提名,经大会审议通过,在大会主席团的领导下,对选举全过程进行监督。参加主席团竞选的候选人不得担任监票人。选举工作人员由大会秘书处指定,选举工作人员在监票人的指导和监督下进行工作。

 九、本选举办法经大会通过后施行。选举时,如出现本选举办法未规定情况,由大会主席团裁定。本选举办法的解释权属于大会主席团。





















六、校级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召开情况

    2021年11月19日上午9点整,廊坊燕京职业技术学院第二次学生代表大会在图书馆综合楼四层视听室隆重召开。出席本次学生代表大会的有学院团委书记丁磊同志、团委副书记曹野同志、团委副书记郝亮同志、团委副书记张海进同志、团委副书记刘茹同志、第一届学生委员会委员,以及65名学生代表。会议由团委副书记曹野同志主持。

大会在雄伟的国歌声中隆重开幕。


首先,由钱浩同学做了做了第一届学生委员会工作报告,报告认真回顾总结了上一届学生会工作,科学规划今后一个时期学生会的工作任务和目标。徐紫薇同学做了第十届学生会工作报告,报告从思想引领、校园文化建设、志愿服务等方面总结了学生会的工作。

随后,大会听取并审议通过了《廊坊燕京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章程(修正案)》。

本次学代会共有65名学生代表参会,各位代表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本着民主、公平、公正的原则,采用无记名投票差额选举产生了廊坊燕京职业技术学院第二届学生委员会委员(11人)。

最后,廊坊燕京职业技术学院第二届学生委员会召开了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产生了学生会主席、副主席。并由新一届学生委员会委员王佳敏同学向大会做了提案报告。

会议号召,各位学生会成员要珍惜韶华、苦练内功,为争做一名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的时代弄潮儿不懈努力,为学院改革发展各项工作建言献策,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努力奋斗。

新闻链接:廊坊燕京职业技术学院第二次学生代表大会顺利召开


七、校级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产生办法

廊坊燕京职业技术学院

学生代表大会学生代表产生办法


    一、代表人员比例、构成

   代表人员比例、构成按照有利于组织和召开会议、有利于讨论和决定问题的原则,代表经班级团支部推荐,学院学生会组织选举产生,代表名额一般为不低于各系总人数的1%,名额分配要覆盖各个系别、年级及主要学生社团。

   二、代表人员条件

   1.具有廊坊燕京职业技术学院正式学籍的全日制学生;

   2.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在校期间无违纪行为;

   3.同广大同学保持密切联系,乐于服务他人,受到广大同学的拥护和信任,能代表广大学生的切身利益;能如实反映广大同学的意见,正确行使学生的民主权利。

三、各系代表产生产生办法

各系代表候选人必须在各系党组织的领导下,由各系学工办负责人统一负责组织投票选出符合条件的代表

八、校团委指导学生会主要责任人


 别

 名

是否为专职团干部

备注

分管学生会组织的校团委副书记

曹野

 

学生会组织秘书长

曹野